修武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修武县祥和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请示》(修发改城市[2014]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项目建成投用,原则同意修武县公共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按照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修武县祥和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建设该项目。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位于修武县汽车站南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191.86㎡,总建筑面积4603.06㎡,建成公租房96套。配套基础设施包括给水工程(铺设给水管道636.5m,水表井,阀门井等)、雨水工程(铺设雨水管道119m,进水井,检查井等)、污水工程(铺设污水管道292m,化粪池,检查井等)、道路工程(铺设道路面积730㎡)。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82.92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68.82万元,第二部分其他费用10.15万元,基本预备费3.95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建设起止年限:2014年10月—2014年12月。
六、注意事项: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做好配套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配套的基础设施项目要与整体项目紧密结合,并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2014年4月15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