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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武县中医医院病房楼、医技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4-11   文号:焦发改投资〔2013〕63号   来源: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修武县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修武县中医医院病房楼、医技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修发改投资[2013]28号)收悉,按照市政府政府性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编制的《修武县中医医院病房楼、医技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修武县丰收路南侧,长流公司东侧,修武中医院院内。

 2、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病房楼、医技楼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3548.6平方米。其中新建病房楼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为23.35m,总建筑面积约为12002.81㎡;医技楼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为11.55m,总建筑面积约为1545.79㎡。结构均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抗震措施按8度设防),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三、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投资总概算为3388.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982.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44.44万元,基本预备费161.35万元。

资金由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修武县财政配套解决。

五、要严格落实市政府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十个百分之百”规定,工程施工、监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工程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六、工程建成后应及时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七、建议在施工图设计时,按照卫生部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及感染控制相关要求对供应室、手术室、ICU等重点部门进行优化。

附件:修武县中医医院病房楼、医技楼建设项目投资概

          算表

  一三年四月三日

修武县中医医院病房楼、医技楼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概算金额(万元)

备注

建安工程费

2982.6

1

建筑工程

2422.24

2

设备工程

493.23

3

设备安装

67.13

其他费用

244.44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38.79

2

工程设计咨询费

50

3

工程造价咨询费

10.74

4

工程监理费

31.32

5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及防雷检测费

4.03

6

地质勘探费

13.55

7

招标代理服务费

4.77

8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54.19

9

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2.98

10

环境评价咨询费

10

11

前期工作咨询费

20

12

文物钻探费

4.06

预备费

161.35

1

预备费

161.35

(+)×5%

合计

3388.39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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