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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山阳区新城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4-11   文号:焦发改投资〔2013〕355号   来源: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山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呈报焦作市山阳区新城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山发改文[2013]3号)收悉,按照市政府政府性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焦作宏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山阳区新城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阳区文成路与瓮涧河道交叉口西南角,南水北调恩村集中安置小区内。

2、建设规模:新城学校设计规模为6规制36个班,每班50人,年招生300人,在校生规模为1800人。

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17772㎡,实际用地14701㎡,总建筑面积12600㎡;其中综合教学楼地上共五层,建筑面积12530㎡,建筑高度为21.9m,门岗一层,建筑面积70,建筑类别为三类,建筑物耐火等级二级,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3、主要建设内容:由综合教学楼、运动操场及升旗台、大门、门岗、室外公厕、通透围墙、绿化硬化等附属设施组成。

三、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概算367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3274.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26.6万元,预备费为175.08万元。

资金由市财政和山阳区财政配套解决。

五、要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规定,项目施工、监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项目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六、工程建成后应及时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附:焦作市山阳区新城学校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焦作市山阳区新城学校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概算金额(万元)

备注

建安工程费

12600

3274.93

1

新区学校建设项目

2001.03

2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600

3

运动场

 250.50

4

室外总体工程

 423.40

工程建设其他费

226.60

1

前期工程费

6.00

2

建设单位管理费

42.30

3

人防异地建设费

31.95

4

工程设计费

66.68

5

施工图审核费

4.00

6

地质勘探费

4.00

7

地震安评费

2.00

8

工程监理费

49.96

9

招标代理费

10.16

10

工程造价咨询费

6.55

11

环境影响评价费

3.00

预备费

175.08

1

基本预备费

175.08

总投资

3676.60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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