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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山阳路(丰收路—新河)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4-11   文号:焦发改投资〔2013〕468号   来源: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山阳路(丰收路新河)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函》(焦建函[2013]30号)收悉。根据市政府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焦作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山阳路(丰收路新河)大修工程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该工程北起丰收路K0+080,南至新河桥引道起点K1+020,全长940m,规划红线宽度56m

    2.主要建设内容:迁移绿化分隔带内乔木、灌木,迁移公交港湾处的行道树和高压线杆;破除并新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新建拓宽部分机动车道;增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新建一道雨水管、迁移路灯等相关内容。

 3.断面布置:山阳路(丰收路新河)=绿化带(4m+ 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7.5m+机动车道(23m+非机动车道(7.5m+人行道(5m+绿化带(4m)。

    4. 路面结构:(1)车行道:4cm厚细粒沥青混凝土+6cm厚中粒沥青混凝土+19cm厚水泥粉煤灰碎石三层。

    2)人行道:4cm厚花岗岩道板+3cm厚干硬性水泥砂浆+18cmC20混凝土垫层+18cm厚级配碎石。

三、建设工期:该工程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投资总概算1699.48万元,其中,包括建安工程费用1499.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53万元,预备费125.89万元。

资金来源由焦作市投资集团负责筹措。

五、要严格落实市政府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规定,工程施工、监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工程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六、工程建成后应及时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焦作市山阳路(丰收路新河)大修工程投资概算表

                                      

2013922

焦作市山阳路(丰收路—新河)大修工程

投资概算表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概算金额(万元)

备注

建安工程费

1499.07

1

道路工程

1335.06

2

排水工程

94.40

3

照明工程

69.61

其他费用

74.53

1

测量费、设计费

37.12

2

监理费

29.46

3

施工图审查费

1.39

4

工程招标代理费

5.81

5

环境影响咨询费

0.75

预备费

125.89

基本预备费

125.86

(一+二)*8

总投资

1699.48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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