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山阳路(丰收路—新河)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函》(焦建函[2013]30号)收悉。根据市政府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焦作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山阳路(丰收路—新河)大修工程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该工程北起丰收路K0+080,南至新河桥引道起点K1+020,全长940m,规划红线宽度56m。
2.主要建设内容:迁移绿化分隔带内乔木、灌木,迁移公交港湾处的行道树和高压线杆;破除并新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新建拓宽部分机动车道;增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新建一道雨水管、迁移路灯等相关内容。
3.断面布置:山阳路(丰收路—新河)=绿化带(4m)+ 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7.5m)+机动车道(23m)+非机动车道(7.5m)+人行道(5m)+绿化带(4m)。
4. 路面结构:(1)车行道:4cm厚细粒沥青混凝土+6cm厚中粒沥青混凝土+19cm厚水泥粉煤灰碎石三层。
(2)人行道:4cm厚花岗岩道板+3cm厚干硬性水泥砂浆+18cm厚C20混凝土垫层+18cm厚级配碎石。
三、建设工期:该工程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投资总概算1699.48万元,其中,包括建安工程费用1499.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53万元,预备费125.89万元。
资金来源由焦作市投资集团负责筹措。
五、要严格落实市政府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规定,工程施工、监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工程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六、工程建成后应及时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焦作市山阳路(丰收路—新河)大修工程投资概算表
2013年9月22日
焦作市山阳路(丰收路—新河)大修工程 投资概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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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建安工程费 |
|
|
1499.07 |
|
1 |
道路工程 |
|
|
133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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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排水工程 |
|
|
94.40 |
|
3 |
照明工程 |
|
|
69.61 |
|
二 |
其他费用 |
|
|
74.53 |
|
1 |
测量费、设计费 |
|
|
3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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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理费 |
|
|
29.46 |
|
3 |
施工图审查费 |
|
|
1.39 |
|
4 |
工程招标代理费 |
|
|
5.81 |
|
5 |
环境影响咨询费 |
|
|
0.75 |
|
三 |
预备费 |
|
|
125.89 |
|
|
基本预备费 |
|
|
125.86 |
(一+二)*8% |
四 |
总投资 |
|
|
1699.48 |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