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你两家单位联合行文的《关于呈报焦作市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焦公水建[2013]22号)收悉。按照市政府政府性投资项目“十个百分百”的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治理范围为新河源头灵泉湖至普济河入河口以西,治理段河道长3.25公里。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工和绿化两部分。其中水工部分:河道主槽疏浚3.25 公里,新建渠首节制闸1座,景观溢流堰2座,河道两岸30米范围内景观设计,面积19.5万平方米。工程供需永久占地405亩,临时占地285亩。绿化部分:绿化种植、地形塑造、休息港湾、园林设施及木廊构架等。
水工部分:按照龙源湖公园供水要求及生态河道用水要求确定河道引水流量为10m3/s,形成景观水面15~30m。依据河岸两侧空间开阔程度,采用上陡下缓梯形断面,其中焦晋高速公路以西0+000~0+950采用底宽5m,正常水位以下边坡1:3,以上1:2,河道比降1/1000;焦晋高速公路以东1+050~3+250底宽10m,正常水位以下边坡1:5,以上1:3,河道比降1/1700。
绿化部分:绿化带总长度3200米,绿化带单侧宽30米左右,绿化总面积192000平方米,按带状公园设计,合理设置健身绿道、园路、休闲港湾及园林设施,满足人们踏青、健身、户外运动等需求。苗木种植以乡土植物为主,乔灌花草合理搭配,林下河边栽植宿根型花卉,野花野草,营造一种自然生态的滨河景观带。
三、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4个月。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投资总概算为2112.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09.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4.5万元,基本预备费98.73万元。
资金来源由焦作市投资集团负责筹措。
五、要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规定,项目施工、监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项目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六、工程建成后应及时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焦作市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投资概算表
2013年11月29日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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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建安工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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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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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道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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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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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景观绿化工程 |
|
|
895.14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
|
204.5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16.23 |
|
2 |
监理费 |
|
|
26.39 |
|
3 |
招标代理费 |
|
|
6.54 |
|
4 |
施工图审查费 |
|
|
1.49 |
|
5 |
竣工质量检测费 |
|
|
3.6 |
|
6 |
勘察设计费 |
|
|
68.14 |
|
7 |
其他费用 |
|
|
3.6 |
|
8 |
移民征地补偿 |
|
|
39 |
|
9 |
水土保持 |
|
|
27.44 |
|
10 |
环境保护工程 |
|
|
12.06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
|
9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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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工程总投资 |
|
|
2112.84 |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