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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区增建三个消防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4-11   文号:焦发改投资〔2013〕758号   来源: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区增建三个消防站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焦公消【20131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我市城区面积不断扩大,为改善城区现有消防站数量相对不足、辐射能力不强的状况,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在市区增建三个消防站项目

二、建设地址

解放区第二消防站拟建于民主路与影视路交叉口东南角。

山阳区第二消防站拟建于山阳路与太行路交叉口向南200路西。

新区第二消防站拟建于迎宾路与詹泗路交叉口向西800路北。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规定,解放区、山阳区和新区的第二消防站均为普通二级消防站,每站建筑面积均为2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消防业务用房、辅助用房以及营区硬化和绿化等。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

三个消防站项目匡算总投资均为598万元,其中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投资。三个消防站所需土地,由所在辖区政府负责解决。

请据此批复,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规划、环评等项目前期手续,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131231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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