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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委党校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4-11   文号:焦发改投资〔2014〕198号   来源: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你单位《关于批复焦作市委党校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焦校字[2014]7号)收悉。按照市政府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根据市财政评审中心焦财审概字[2014]7号,经报请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委党校扩建工程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焦作市丰收路西段,东临富康学校,西临现党校围墙,南临党校路,北临麦宝公司。

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4500㎡,包括教学楼及图书信息综合楼、学员宿舍楼、学术报告厅及院区工程。其中教学楼及图书信息综合楼为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7235;学员宿舍楼为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10744;学术报告厅为框架结构一层(局部三层)、建筑面积6521㎡;院区工程包括室外管网、围墙、道路广场、门卫房等。建筑防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三、建设工期:该工程建设工期为20个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投资总概算6123.38

万元,其中,包括建安工程费用5041.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0.61万元,预备费291.59万元。

资金来源由市财政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工程总概算超出可研批复部分145.38万元资金,由市委党校自筹解决。

五、要严格落实市政府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规定,工程施工、监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工程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六、工程建成后应及时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焦作市委党校扩建工程投资概算表           

                                                      

                            2014513

焦作市委党校扩建工程投资概算表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概算金额(万元)

备注

建安工程费

5041.18

1

市委党校扩建工程主楼

4851.18

2

市委党校扩建工程院区

19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90.61

1

土地变性

37.56

2

拆迁补偿

120

3

项目前期工作费

22

包括临时围墙、打井、测绘等工程

4

前期工作咨询费

14.01

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研费用

5

变压器增容改造

30

6

文物勘探费

3.2

7

地址勘探费

3.5

8

设计费

147

9

施工图审查费

5.88

按设计费的4%计取、2009-2号文

10

施工监理服务费

72.4

按《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计取

11

工程造价咨询费

10.08

12

招标代理服务费

14.3

13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94

14

气象(防雷检测)

9

15

地震安全

7

16

环评费用

0.68

预备费

291.59

按一、二部分费用的5%

总投资

6123.38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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