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你单位《关于新校区三期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请示》(校政文[201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6号令)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1]1484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现将我委批复的《焦作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件:焦作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2016年3月21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