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发改委、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焦发改价格【2015】132号)文件有关精神,日前市发改委安排开展了2015年度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报工作。要求各收费单位于5月底前将本单位2015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公共邮箱,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同时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在线报送年度收费情况。
(完)
市发改委开展2015年度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26 来源:行政事项服务一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根据焦作市发改委、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焦发改价格【2015】132号)文件有关精神,日前市发改委安排开展了2015年度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报工作。要求各收费单位于5月底前将本单位2015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公共邮箱,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同时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在线报送年度收费情况。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