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5月26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被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联合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并作为先进集体代表上台领奖。这是继被表彰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法治城市创建先进集体之后,我市第三次获得国字号殊荣,也是我省唯一三度载誉的城市。
菜单式普法,接地气。2011年,“六五”普法规划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六五”普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纳入民生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纳入平安焦作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不断深化“党委统一领导、一府两院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职能部门职责和社会责任,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有效推动了“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我市坚持群众最急需哪方面法律知识,就普及哪方面法律知识;什么样的普法方式可行、群众最受教育,就采取什么样的普法方式。持续开展菜单式普法,大力实施“一三五七”普法工程,即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打造法治文化、媒体传播、队伍宣讲“三大平台”,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人员和农民“五类重点对象”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5年来,市委中心组学法共计20余次,举办各级各类领导干部法治讲座1000余场次,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450人次,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等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累计达到20万人次。全市1100余所学校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讲座3500余场,连续10年组织开展“法在校园”宣传月活动。全市300余名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培训5万余人次。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村文化大院、法律图书角等,培训农村(社区)干部2.5万人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2.3万起,受教育群众360万人次,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品牌化建设促提升。我市连续4年在省政府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考核中获得第一名,成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品牌。近年来,我市不断扩大品牌示范效应,持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全市3个县市区被国家、省授予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称号。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市本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到了136项。全市39个单位被命名为“法治型政府”“法治型机关”创建示范单位。持续推进司法制度改革,坚持依法独立办案,司法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促使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着力构建集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便民服务于一体的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持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市7个行政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96个行政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立体式运行造氛围。近年来,我市不断丰富法治宣传载体,形成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格局,社会影响日益扩大,法治氛围更加浓厚。充分利用“12·4”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开展一系列法治文化活动,全市28个专业和民间法治文艺演出团队,定期到基层农村社区举办法治文艺演出,印制普法系列读物50余万本,发放普法笔记本5万本,创作法治微电影、公益广告等10余部。各级各部门利用80多个广场大型视频、100多个机关楼体视频、1000余个单位LED显示屏,持续播放法治类公益宣传广告。市、县两级全部建成了官网、微博、微信、手机报四大普法平台,100余家市直单位在网页上开辟了普法园地。各级各单位也不断加大投入,每个县市区都建立法治游园,每个乡镇(街道)都设立法治大讲堂,每个村都建立法治长廊,每家企业都设立法治橱窗,每所学校都建立法治教育阵地,做到法治文化全覆盖。
通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全市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干部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环境明显改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