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报请市政府同意,我委决定组织召开焦作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改革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2日15:30。
地点:焦作市东方宾馆6楼第一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根据消费者报名情况,通过消费者协会推荐、市县(示范区)推荐、相关部门推荐的方式,确定了24名听证会参加人及5名听证人,具体名单如下:
1.听证会参加人
消费者参加人11人
姓名 性别 单位或职业
贾小虎 男 天宇商务有限公司
靳林文 男 焦作鸽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李青龙 男 焦作格木地板
邢乃伟 男 焦作雅迪电动车贸易有限公司
周小虎 男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平陵村村民
曹腊香 女 中国人寿修武分公司
高跃进 男 博爱艾特跃进婚纱摄影
侯道鑫 男 武陟县鑫鸿德汽贸
赵士锋 男 温县黄庄镇政府
田艳彬 女 沁阳市工商局
行永强 男 孟州市个体经营者
经营者及相关利益方3人
王世华 男 温县实验高中
吴林强 男 焦作市第十一中学
刘高升 男 沁阳市第一中学
专家1人
张为民 女 焦作师专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
赵季丽 女 马村区教育局
王天琴 女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教办
相关部门7人
程红利 男 市委宣传部
赵希红 女 市法制办
王 军 女 市维稳办
周学军 男 市信访局
付战峰 男 市财政局
田洪湖 男 市教育局
孙浩杰 男 市消费者协会
2.听证会听证人5人
王鸿理 男 市发展改革委
孙信义 男 市发展改革委
樊 勇 男 市发展改革委
张建高 男 市成本监测所
薛安同 男 市价检局
王鸿理同志担任本次听证会主持人。
3.听证会旁听人员
旁听人员设15个席位,除已报名参加的7名人员外,其余8个席位按报到顺序安排座次。
三、听证方案要点
1.听证项目
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及择校费收费标准,适度调高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学费收费标准,建立完善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学生救助等制度。
2.现行收费标准
我市现有公办普通高中16所,在校生46935人,教职工4344人。
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学费收费标准,仍执行1998年原省物价局制定的标准,主要标准是:每生每期焦作一中200元、焦作市区180元、县(市)城区150元、乡镇农村120元。
3.成本监审结论
焦作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制定成本监审结论书》主要数据:
(1)焦作市16所公办高中生均教育成本8280.04元,其中市区高中生均教育成本7919.33元、县(市)高中生均教育成本8496.46元。
(2)焦作市8所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生均教育成本9936.90元,其中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生均教育成本10106.78元、县(市)省级示范性高中生均教育成本9880.28元。
(3)焦作市8所公办市级示范性高中生均教育成本6623.17元,其中市区市级示范性高中生均教育成本6825.60元、县(市)市级示范性高中生均教育成本6420.74元。
4.听证方案主要内容
(1)取消择校生择校费。
(2)适度调高学费收费标准。
方案一:焦作市区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教育学费收费标准850元/学期·生;市级示范性高中650元/学期·生。
县(市)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教育学费收费标准800元/学期·生;市级示范性高中600元/学期·生。
方案二:焦作市区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教育学费收费标准800元/学期·生;市级示范性高中600元/学期·生。
县(市)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教育学费收费标准750元/学期·生;市级示范性高中550元/学期·生。
(3)健全完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4)建立健全贫困学生救助制度。
在此,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热心支持高中教育事业的广大市民表示衷心感谢,欢迎旁听听证会。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21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