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领导对《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钢铁煤炭企业化解产能过剩实现脱困发展实施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122号)批示精神,我委第一时间与省发改委进行了沟通对接,同时我委还与市工信委、焦煤集团进行了对接,现将了解的初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我市煤炭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任务涉及焦煤集团,不涉及钢铁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任务。焦煤集团是工作主体,负责矿井关闭等主要工作,市政府负责人员安置、风险防控等相关配合工作。鹤壁、三门峡与我市情况类似。
二、在焦煤集团了解到,焦煤集团现有生产矿井11座,生产能力1195万吨/年,其中焦作地区有8座生产矿井(古汉山矿、九里山矿、中马村矿、演马庄矿、鑫珠春公司、冯营公司、方庄一矿、方庄二矿),生产能力625万吨/年;新乡地区有2座矿井(赵固一矿、赵固二矿),生产能力480万吨/年;洛阳地区有1座矿井(宝雨山矿),生产能力90万吨/年。
2013年以来,焦煤集团在焦作地区已先后关闭了白庄矿、小马公司、韩王公司等3座矿井,核减产能81万吨/年。按照国家对煤炭行业产能退出的要求,焦煤集团十三五期间还将陆续关闭方庄一矿(18万吨/年)、方庄二矿(48万吨/年)、鑫珠春公司(45万吨/年)、冯营公司(39万吨/年)、演马庄矿(120万吨/年)等,退出产能270吨/年。保留古汉山矿(140万吨/年)、九里山矿(100万吨/年)、中马村矿(115万吨/年)3座生产矿井,总产能为355万吨/年。
三、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加挂在省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下,组长为陈润儿省长,副组长为张维宁副省长,小组成员有省发改委、工信委、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
四、近期,省政府将召开钢铁煤炭企业化解产能过剩工作推进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五、根据初步了解情况,建议市政府近期做好几项工作。一是建议参照省里规格,结合我市实际工作任务,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二是围绕市政府具体负责的人员安置、风险防控等工作,建议由市人社局牵头起草焦煤集团人员安置工作方案,市信访局牵头起草风险防控预案,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三是建议在省政府推进会后,进一步明确市政府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