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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温县第二人民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   文号:焦发改行一〔2016〕39号   来源:行政一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温县第二人民医院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温发改 [2015]70号)收悉。根据原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床位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市价格成本监测所成本监审结论书(焦成审字[2015]14),以及参考周边县(市)医院病房楼床位价格标准,经委审价委员会研究,对温县第二人民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价格批复如下:

一、两人标准间25元/床/天; 两人普通间23元/床/天; 三人普通间17元/床/天;四人及以上普通间15元/床/天。

二、母婴同室病房可在相应的房间价格基础上加收5元/床/天。
   
三、以上价格为包含空调降温费、取暖费、淋浴费等在内的综合价格,不得在床位价格以外再重复收取其它费用。
   
四、以上价格为最高限价,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下浮幅度不限。鼓励实行惠民病房等优惠措施,对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给予照顾。

五、根据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价格公示的要求,你委应督促医院加强价格管理,在醒目位置公示不同病房的档次条件及床位价格标准,由住院病人自愿选择。

    六、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前一个月内重新申报正式批复。

            

                      2016120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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