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温县第二人民医院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温发改 [2015]70号)收悉。根据原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床位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市价格成本监测所成本监审结论书(焦成审字[2015]第14号),以及参考周边县(市)医院病房楼床位价格标准,经委审价委员会研究,对温县第二人民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价格批复如下:
一、两人标准间25元/床/天; 两人普通间23元/床/天; 三人普通间17元/床/天;四人及以上普通间15元/床/天。
二、母婴同室病房可在相应的房间价格基础上加收5元/床/天。
三、以上价格为包含空调降温费、取暖费、淋浴费等在内的综合价格,不得在床位价格以外再重复收取其它费用。
四、以上价格为最高限价,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下浮幅度不限。鼓励实行惠民病房等优惠措施,对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给予照顾。
五、根据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价格公示的要求,你委应督促医院加强价格管理,在醒目位置公示不同病房的档次条件及床位价格标准,由住院病人自愿选择。
六、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前一个月内重新申报正式批复。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