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焦作市城市供水价格的请示,报请市政府同意,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召开焦作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19名。由消费者、利益相关方、经营者、相关领域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市直部门等人员组成。
(一)消费者参加人9名。
1.报名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2.报名时间、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5日(不含双休日)
消费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到市消费者协会报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消费者协会在报名人员中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听证会参加人
焦作市消费者协会: 地址:文苑路801号
联系人:孙浩杰 电话:2909315
(二)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名。由市住建局推荐产生。
(三)经营者参加人1名。由市住建局推荐产生。
(四)相关领域专家参加人1名。由市发展改革委聘请。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各1名。由市发展改革委聘请。
(六)其他参加人4名。市直部门4人。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9名。报名条件、报名方式、产生办法参照消费者参加人。
三、听证会列席新闻媒体3家。新闻媒体自愿报名或市发展改革会邀请参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5日报名(不含双休日)。
新闻媒体报名地点:市发改委,阳光大厦208室
联系人 冯小金 联系电话 3569267。
特此公告。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消费者协会
2016年9月6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