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
《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为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经研究,现将2016年省级预算内6亿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计划下达你们,用于补助解决规划内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发展改革、水利部门要优化投资计划下达流程,缩短工作周期,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下达投资计划。
二、各有关市县发改、水利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积极做好贫困县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配置效率。
三、建立健全项目监管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主体,明晰监管责任。各地要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效益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项目今年及时开工建设,尽快发挥效益。要通过重大项目库实行按月调度,每月5日前填报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
附件: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6年省级投资
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