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是隶属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行政执法单位,组建于1984年,是以正科级建制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2012年12月6日焦作市物价检查所更名为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内设5科1室1举报中心,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着全市价格、行政事业收费和市场物价的监督检查及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工作。
2015年我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366.56万元,其中: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71万元,其他收入1.69万元(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收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退款),上年结转收入53.14万元。
2015年我单位本年支出决算合计为31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29万元,教育支出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5.40万元,医疗卫生9.8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及福利支出187.05万元,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8.57万元,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98万元,对县(市)区下查一级案件的办案补贴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9.12万元。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9.71万元(较上年11.3万元下降14%),其中公务用车3辆,运行维护费8.15万元(上年8.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60人次,接待费1.56万元(上年2.8万元)。
2015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2万元,比2014年增加11.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单位燃气管网改造,建暖气交换站、拆装室内外暖气管道共支出约6.6万元;二是2015年国家省安排专项检查增多,差旅费标准提高,差旅费较2014年上升2.7万元。
2015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6万元,全部是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