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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煤集团中央医院新建病房楼高级病房套间床位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6-30   文号:焦发改行一〔2017〕300号   来源:焦发改行一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煤集团中央医院

你院《关于调整中央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医办字[2017]14号)收悉。根据原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床位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焦煤中央医院新建病房楼高级病房床位费成本监审报告(焦价成【20174号),本着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合理收费的原则,并参考市级其他同级别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价格标准,经研究,具体批复如下:

一、焦煤集团中央医院新建病房楼高级病房套间床位价格为120元/床/日。包含空调降温费、取暖费等各项费用,不得在床位价格以外再重复收取有关的其他费用。
   
二、本文规定的价格为最高限价,你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三、根据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价格公示的要求,你院应加强价格管理,在醒目位置公示病房的档次条件及床位价格标准,由住院病人自愿选择。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上级有新政策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2017623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623日印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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