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焦政办〔2017〕76号)及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检查的通知》(豫发改价检〔2017〕620号)文件要求,市发改委高度重视对校外托管机构收费行为实施监督及保护农民利益的工作。市价检局于7月12日上午在局会议室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所长和局有关科室参加的“2017年全市校外托管机构收费行为治理暨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检查工作部署会”。会议由市价检局薛安同局长主持。
首先市价检局梁卫东书记宣读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焦政办〔2017〕76号)、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检查的通知》(豫发改价检〔2017〕620号)及《2017年焦作市开展校外托管机构收费行为治理工作方案》,并对上述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一是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当前开展校外托管机构收费行为治理工作的形势,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对2017年治理校外托管机构收费行为工作进行安排。治理时间:2017年7月15日前为摸底排查阶段;2017年8月底前为登记存档,实施收费公示阶段;2017年9月为集中检查阶段;三是对开展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检查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其次市价检局薛安同局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校外托管机构收费行为治理和小麦收购价格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发动群众,广泛宣传,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维护家长的合法权益;三是行为监管,分级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县(市)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收费行为的和小麦收购价格检查具体监管工作,市价检局将适时督查;四是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这次校外托管机构收费行为治理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检查工作要做好总结上报和帮助企业和有关单位建立长效机制工作。
最后听取了各县(市)区关于电力价格专项检查和涉企收费检查进展情况工作汇报。市价检局薛安同局长和各分管领导对此进行了点评和要求。
2017年7月12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