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1 日至12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发改委进行了专项巡察。2017年4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完成巡察整改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市发改委党组认为,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具体深刻、令人警醒,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细致、客观中肯,完全符合市发改委实际,委党组完全拥护、真诚接受、坚决整改,并切实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确保反馈意见按时整改落实到位,市发改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蒋永立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付希强同志,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司玉昆同志,党组成员王运洪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县级干部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运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
(二)专题研究,认真筹划。整改领导小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专题研究,印发了《<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市发展改革委情况的反馈意见>和市发改委党组书记蒋永立同志在巡察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制定并下发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了整改工作得到有序进行和有效落实。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市发改委抽派办公室、监察室和人事科业务精干、作风过硬的机关干部成立调查组,集中力量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违规问题进行了纠正,对违规资金予以纠正。对巡察组交办的信访件,认真梳理分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调查办理,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落实责任,积极整改。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蒋永立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坚持把抓好整改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做到把所有工作都围绕整改来部署、来展开,通过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以及在各类工作推进会中多次安排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对需要出台的重要制度、需要决定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其他党组成员也都对整改事项严格做到主动认领、分工负责、牵头指挥、抓实抓牢,带领责任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整改落实工作。
二、紧紧围绕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管党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1.关于“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共焦作市发改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规党纪。二是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研究议题、讨论过程和决策结果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党组会议记录真实、规范。三是修订完善《中共焦作市发改委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规范议事决策程序,确保党组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条例》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今后工作中更加全面有效贯彻落实。
2.关于“党建工作措施不多,落实不力”方面。
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党组成员带头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指导实践,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二是科学处理抓党建与抓发展的辩证关系,自觉加强党建理论、业务学习思考,把抓基层党建作为党组织书记的首要职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每两个月至少开展1 次专题调研和督查,不断完善抓党建促发展的思路措施。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目标,要求和督促各支部、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抓好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能力素质教育,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纪律观念和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的行动自觉,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三是严格“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经常性的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党员向党组织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制度。四是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日常督查、定期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增强督查实效,提高督查质量。每季度督促检查1 次各支部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对抓党建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支部,及时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五是认真落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指导并督促机关党委每半年至少研究1 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听取各支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各支部至少每季度研究1 次党建工作,并报告1 次工作进展情况。
3.关于“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方面。
一是委党组切实履行领导、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印发了《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四个清单的通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召开了全市发展改革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与党组书记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向党组书记递交了岗位廉政承诺书,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派驻纪检组监督协助,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坚持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抓各项业务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重视反腐倡廉教育。自觉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利用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听取各科室、二级机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下发《市发改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委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以及县级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召开了市发展改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给发改委党员干部上党课1次,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好“一岗双责”与委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纪律监察机构领导体制改革,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到位,保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重要工作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乱用权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同时,对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防止并杜绝他们借用领导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
4.关于“纪检监察部门“三转”不到位,没有对单位的廉政风险点有效排查、防控,未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方面。
一是强化教育。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委党组书记、主任讲了廉政党课,派驻纪检组组织集中观看了市纪委拍摄的《土皇帝覆灭记》和中共湖南省纪委拍摄的《“规划”错了的人生》等警示教育片。委党组成员、委机关及二级机构102人参加了会议,收到了较好的廉政教育效果。结合市发展改革委工作特点,自主进行学习。在内网放置了省纪委拍摄的《沉沦》、《无路可逃》等警示片,让同志挤出时间,自行下载收看。纪检组组织全委同志集中收看《鉴史问廉》文化记录片,使同志们看到精美的画面、体会中华历史博大精深的同时,也受到了廉政文化的洗礼。在班子成员和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全部参与主任办公扩大会上,摘读了市纪委编撰的《忏悔录(焦作市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后的沉痛反省)》,会后,又组织在委内全员传阅,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收到了较好地宣传效果。在节假日前期,利用班子会、中层干部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纪委有关要求,利用委内微信群等进行廉政提醒,确保廉洁过节。二是强化监督。针对委内在项目审核、财务管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委纪检组整合监督检查、绩效考核、行政管理等多方力量,从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廉政教育、完善考核办法、强化评价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多管齐下,形成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行政服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行政及事务监督的全覆盖。改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制度,将过去的项目申报、管理、验收由一个科室全权负责,改变为项目申报、管理和验收相分离,多科室参与,相关科室各负其责的验收机制和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事后抽检的工作监督程序,从机制上和程序上消除了项目验收暗箱违规操作的隐患,堵塞了发生腐败的漏洞。加强对“三公经费”事项的监督,明确公车加油必须由司机和办公室车管员共同现场确认,并定期公布油耗,堵死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三是加强风险防控。按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修订完善了《市发改委行政执法标准》、《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政务督办查办实施办法》等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效实现由“人管人”向“制度管人”转变,“他律”向“自律”转变,“短期效应”向“长效机制”的转变。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继续加强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细化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嵌入行政许可办公系统,随时予以跟踪监督。通过行政办公管理系统和查阅项目档案等形式,掌握项目许可管理情况,监督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加大监管维度,广泛实施政务公开,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对我委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特别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政府投资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审批工作,实行无缝监管。四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利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通过廉政函询谈话等方式,委纪检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提醒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按照党政纪进行严肃处理。2016年12月份以来,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50余人次(其中集体谈话一次),提醒谈话6人次,印发廉政工作信息二期。2016年底,对受到刑事处罚的2名工作人员,依据党纪政纪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不严方面的问题
5.关于“委中层干部长期不交流轮岗,廉政风险增大”方面。
一是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焦作市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为干部调整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根据我委工作实际情况,经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委党组研究决定于2017年6月底之前进行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涉及正科级领导岗位7个,副科级领导岗位4个。截止6月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正在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我委将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焦作市发改委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进行竞争上岗各项工作。三是因轮岗交流涉及到委内大部分科室,为保证干部队伍稳定,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与市委组织部沟通,我委先行对科级干部进行调整,之后再进行轮岗交流。
6.关于“与源平价格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脱钩不彻底”方面。
6.原市价格事务所于2004年转企后,经工商注册登记成立了源平价格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做好原价格事务所事业编制职工的稳定问题,委党组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处理好这部分同志的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对该公司运营情况从未参与。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委及时成立了由纪检、人事、法制和办公室组成的专项调查组,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与市国资委对接,积极妥善处理与该企业脱钩问题。
7.关于“市价格认证中心承担的部分工作职责由源平公司承担”方面。
自2017年元月起,价格认证中心业务工作已经与源平公司彻底分开。为解决市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紧张问题,我委党组已经多次向市编委请示,申请增加价格认证中心事业编制。
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委干部职工,特别是办公室及财务人员重新系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强化了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既要守住“底线”又要坚持“高线”,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及反对“四风”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得以落实。二是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发生的各类开支坚决不予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重大开支,须经集体研究决策,并严格履行联签手续后方可报账。三是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执行情况进行纪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包括财务制度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该项工作自巡察反馈之后,已责成委人事科、办公室、机关党委等相关科室结合上级各项新的规定,对原有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
9.关于“委党组站位不高、视野不宽,参谋、规划、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对我市经济增速减缓,缺乏深层次、前瞻性的调研分析研究;工作热情不够,主动干事创业劲头不足,服务基层意识不强”方面。
(1)谋划研究推进重大事项。一是谋划2017年度全市工作。起草了《关于焦作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并经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谋划郑焦融合发展。拟定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焦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并以政府文件下发。三是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起草了《关于推进康养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编制了《焦作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推动我市服务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四是牵头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和工作台账的编制工作。按照市委深改办的要求,对7项省委改革办重点督察项目进行了自查。对市委深改办发出的《工作提示》中的重点督察事项,传达给相关职能部门,并形成相关自查材料上报。五是加强全市经济运行调度。起草了《关于健全全市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议制度的通知》,6月8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内部明电印发,原则上每月中旬召开一次,对会议组织形式、各部门任务进行了再次明确。坚持经济运行月调度会要求,组织召开2次季度工作推进会、4次月度分析调度会。六是改进政府类投资项目管理和审批。印发《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模拟审批工作的通知》,以模拟审批方式批复中原路等8个项目,积极推荐苏蔺水厂、映湖路小学等项目作为模拟审批试点项目先行先试。《焦作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近期将印发。
(2)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一是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制定实施《焦作市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对省市重点项目进行了市级领导联系分包。组织两批全市性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累计新开工项目248个,实际开工230个,开工率达92.7%。前5个月,26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0.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9.6%。178个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95亿元,占年度计划65.9%,省市重点项目投资均超时序进度要求。二是落实省“5818”扩大有效投资行动。对我市落实省“5818”扩大有效投资行动任务进行了分解,收集“5818”项目350个,总投资1456.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62.2亿元,截止5月底完成投资255.2亿元,完成投资占年度计划的55.5%。三是强化PPP政策落实和项目库建设。已统计入库PPP项目45个,总投资948亿元;牵头起草《焦作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和转发了《关于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司管理工作的通知》,促进PPP项目规范化管理,提高PPP项目实施效率。四是持续推进与央企合作项目签约。截止6月,共收集与央企合作对接项目32个,其中具备签约条件的项目21个、正在对接洽谈的项目11个。同时自4月中旬起,每十天组织召开一次由常务副市长杨青玖主持的专题协调推进会,每周对各县(市)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3)推动全市转型发展。城市转型,持续加强对上沟通对接,全力做好国家城市转型资金争取工作,今年第一批中央财力性专项资金2.58亿元已拨付到位,2007年来累计争取城市转型中央资金35.22亿元。工业转型,加快推荐福莱格、万瑞工贸等三家企业申报2017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加快推进佰利联年产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分包项目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开工,累计完成投资8000余万元。认真做好钢铁、电解铝等产业去产能工作,坚决打击取缔制售“地条钢”生产经营企业,联合市工信委开展我市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严管严控电解铝行业新增产能。强化节能降耗工作,制定实施《焦作市2017年度“电代煤”“气代煤”清洁采暖和厨炊设备专项补贴资金发放办法》,截止6月,全市已完成“电代煤”、“气代煤”入户登记和散煤禁用承诺书签订共计61164户,其中:“电代煤”52647户,“气代煤”8517户。加快服务业发展,牵头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督导落实服务业优惠政策。筛选了万达商业广场、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河南润格仓储物流等39个服务业项目充实到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总投资达309.3亿元。
(4)强化发展载体建设。产业集聚区方面,孟州市产业集聚区荣获2016年度河南省“十强”产业集聚区,市工业、沁阳市产业集聚区荣获2016年度河南省“十快”产业集聚区,十强十快数量与郑州市并列全省第一;市工业产业集聚区成功晋级为省二星级产业集聚区,全市8个省星级产业集聚区中二星级产业集聚区增至7家。服务业两区方面,制定了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重点任务,制定了保障措施,建立了服务业“两区”重点项目台账,定期召开服务业“两区”重点项目建设分析例会。理顺管理体制,督导各县(市)区尽快落实人员、工作场所,尽快开展工作。截止6月,解放区、山阳区、马村区、中站区、修武县、沁阳市、博爱县、温县均成立特色商业区管理委员会,武陟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与武陟县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
(5)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牵头筛选征集重点民生工程,制定落实政策,推进社会事业项目建设。一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库。更新完善卫生项目库,储备项目17个,申请中央投资30617万元。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备选项目遴选工作,推荐焦作市中医院列入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备选项目库。二是谋划社会福利项目。更新完善社会福利项目储备库,储备项目3个,申请中央投资1040万元。争取修武县老年养护中心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争取中央投资1130万元,设置养老床位200张。三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清理中央预算内沉淀资金工作,对截止目前尚未开工且预计今年6月底前仍不能开工的项目,按规定上报省发改委履行投资计划调整程序。
(6)做好价格改革监管。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开展2017年涉企收费检查摸底排查工作,积极开展“五一”旅游景区价格检查。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信访总计378件,其中价格政策咨询355件,价格举报投诉23件,回复率100%,办结率98.68%。
10.关于“争取中央和省级扶持的项目和资金明显减少”方面
前5个月,我市共有41个(批)项目获得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争取上级资金1.58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4亿元,省财政补助0.54亿元。共转发下达投资计划10个批次,投资计划下达后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转发到位。
11.关于“帮助困难群众尽快脱贫的宗旨意识不强,作为全市产业扶贫的牵头单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够”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产业扶持脱贫工作,全市共筛选20个产业扶持脱贫项目,总投资1580万元,其中,市财政产业扶持脱贫专项资金投资1000万元,覆盖贫困户1699户。截止5月底,开工项目12个,开工率63%;项目完成投资459.75万元,资金拨付143.14万元。其中孟州市、博爱县、武陟县全部完工,沁阳市5个项目,除1个项目由于规划、土地原因正在调整以外,其他全部开工,7月底全部完工。修武县由于季节原因,一个项目没有开工,9月底全部完工。温县1个项目,7月份完工。马村区1个项目8月底能够完工。中站区1个项目,7月份开工,9月份完工。二是推进沁阳市常平乡九渡村整村搬迁工作,项目总投资184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215.6万元、省级投融资主体统筹安排资金1540万元、省市县配套92.4万元。上半年沁阳市已经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根据《河南省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整改方案》完成了问题排查。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增强政治责任,为发展改革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切实履行市发改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筹备召开2017年发展改革系统党建工作推进会,对发展改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加压推进,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肃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章守规守纪意识。坚持纪在法前,加强监督执纪,用好“四种形态”,严肃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保持高压态势,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
(三)加强和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贯彻执行《中共焦作市发改委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加强重点职能科室和关键岗位的治理和监管,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确保严以用权、秉公用权。
(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围绕11次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服务“一赛一节”“四城联创”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振奋精神,抢抓机遇,敢于担当,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一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调研学习,拿出真知灼见,为焦作经济发展多出主意、想办法。加大对经济形势的监测频度和分析深度,认真研究经济新常态下出现的新问题,完善协调服务机制,及时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二是抓好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省市重点项目三季度末项目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达到80%以上;全年投资完成率、开工率、竣工率均达到100%以上。三是强化载体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认真做好全市重点项目暨产业转型攻坚观摩评价活动组织工作,促进更多项目开工落地。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督促各产业聚集区加大环保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力争10月底前具有一定规模用热需求的集聚区实现集中供热设施全覆盖。促进服务业“两区”提质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培育关联产业。建设一批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健康养老等专业园区,形成功能特色鲜明、业态模式先进、辐射带动力强的服务业集群。四是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城市转型,做好我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绩效评价和政策延续工作,争取更大政策支持。工业转型,加大供给侧结构性调整,进一步推进钢铁、电解铝等产能过剩化解工作。加速服务业发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落实普惠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激发服务业内在发展活力。继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督促沁阳市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四是继续做好民生保障等工作。督导落实重点民生工程;继续做好价格改革工作,继续跟踪价格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如停车服务收费、集中供热、两部制热价等,适时调整全市污水处理收费征收标准;继续做好价格监察工作,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治理工作;以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民生价格热点问题为抓手,认真抓好市场监管和社会监督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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