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范天然气价格异常波动,确保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价格基本稳定,2017年12月15日上午9时,市发改委、住建局、商务局联合在市会务中心第五会议室召开了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暨集中约谈会议。中石化焦作分公司,中石油焦作分公司,焦作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市城区车用天然气各加气站,各县市区发改委,各县市天然气公司等单位近50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宣读了《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豫发改价管[2017]127号加强我省天然气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并通报了近期我市及其他省辖市天然气特别是车用天然气价格情况;接着对天然气经营者提出了价格政策法规郑重告诫和集中约谈。根据《价格法》、《反垄断法》的要求,对天然气生产、加工、存储、销售、进口企业以及其他为天然气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的价格行为提出“六不准”:一不准相互串通横向垄断;二不准达成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三不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四不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五不准恶意囤积;六不准价格欺诈。
会议最后强调以下几点: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力保市场平稳。市政府对目前天然气市场供应高度重视,多方协调增加气源供应,缓解紧张状况;同时加强供气价格行为监管,督促供气企业严格执行各项价格政策规定。二是正确看待形势,认真把握政策。目前天然气供应紧张是季节性的,价格上涨也是周期性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双替代”及燃气设备建设滞后,今冬明春燃气用量较往年同期增加导致燃气紧张。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国家允许其门站价格最高上浮不超过20%,加之供应我市的山西煤层气、三峡益众、晋煤天庆等企业的燃气又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格。这些因素导致了燃气市场价格特别是车用燃气价格大幅度上涨;从市场价格调查情况看,我市的天然气价格明显高于周边绝大部分省辖市,其原因是否有经营者不合理定价或涉嫌串通哄抬价格的行为等情况,值得进一步调查分析;同时希望各经营者为稳定我市天然气价格作出应有贡献。三是督促守法经营,严格查处违规。天然气价格除居民用气外,其他均属于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经营者应当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不得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严格执法,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后,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还单独约谈了市区主要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人,他们表示要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同时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法规,为我市天然气市场价格稳定作出贡献。
焦作电视台、焦作日报、焦作晚报等新闻媒体对会议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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