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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发2018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6   文号:焦发改法规〔2018〕80号   来源:市发改委法制办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政府领导集体学法计划的通知》精神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有关规定,经委领导同意,现将我委2018年度集体学法计划安排如下:

一、   学习方式

我委集体法律学习采取法制专题讲座、主任办公会前集中学习和机关党委安排学法内容三种方式进行。

全年安排法制专题讲座2次,主任办公会前集中学习4次,机关党委安排学法内容4次。具体学法内容由委法制科负责拟定。

二、   学习对象

法制专题讲座:委机关全体人员,二级机构负责人。

主任办公会前集中学习:委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和列席人员。

机关党委安排学法内容:全体党员。

三、   学习内容及承办科室

(一)法制专题讲座学法内容

1.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内容(承办科室:价检局)

2、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有关内容(承办科室:委法制科)

    (二)主任办公会前集中学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承办科室:委法制科)

2.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内容(承办科室:委法制科)

3.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招投标程序(承办科室:委法制科)

4.《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承办科室:委法制科)

(三)机关党委安排学法内容

1.《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承办科室:机关党委)

2.《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承办科室:机关党委)

3.《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承办科室:机关党委)

4.《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承办科室:机关党委)

四、学习要求

(一)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每年都要对各单位学法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列入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内容。因此,各科室、二级机构对学法活动要高度重视,要把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二)学法活动承办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学法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授课人员、学法材料的准备等各项工作。

(三)参加学法人员要按时参加学习,认真做好笔记,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及时进行补课。

 

 

 

 

2018年3月7日

 

 

 

 

 

 

 

 

 

 

 

 

 

 

 

 

 

 

 

 

 

 

 

抄送:市政府法制办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印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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