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专栏“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专栏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明上网制度

发布时间:2018-02-27      来源:市发改委办公室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处干部职工文明上网,抵制网上不文明行为,努力净化网络环境,树立网络文明新风。现推出如下规定,请各干部职工认真遵守。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制作、不发布、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违反社会公德的有害信息,抵制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二、崇尚先进文化、尊重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陶冶美好心灵。用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作为我们开展网络文化活动的精神源泉,从事品位高雅的网络文化活动,用优秀的网络文化滋润我们的心灵、陶冶我们的情操、愉悦我们的身心。   

三、增强网络道德意识,知荣辱、辩是非、施美德,坚持文明上网,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虚假、低俗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不健康的文字和图片,不进行不健康内容搜索,不运行带有凶杀、色情内容的游戏,不在网站社区、论坛、聊天室、博客等发表、转载庸俗、格调低下的言论、图片和音视频信息,净化网络环境,营造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建设一个和谐文明的互联网。    

四、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有损焦作形象的虚假、低俗信息,坚决抵制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信息,积极主动地利用互联网对外宣传、展示焦作市良好形象,扩大焦作市的影响力。    

五、正确处理上网与工作、学习、生活的关系,自觉以工作、学习为重,善于利用网络资源提升自身素质,怡情怡趣,张弛有度,反对长时间沉迷于网络世界,反对沉迷于网络游戏、网聊。    

 

 

>  (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5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