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份,按算术平均计算,东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0%,涨幅同比扩大0.1个百分点,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11个省份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辽宁、海南分别上涨2.7%和2.5%。与去年同期相比,5个省份涨幅扩大,辽宁、山东分别扩大1.8和0.7个百分点;6个省份涨幅缩小,天津、北京分别缩小0.9和0.3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5个省份涨幅扩大,海南、江苏分别扩大0.6和0.3个百分点;天津、河北、福建涨幅持平;3个省份涨幅缩小,上海、北京分别缩小0.2和0.1个百分点。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