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工程2018年省级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县(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省级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8〕599号)转发下达给你们,用于补助解决《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内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下达省级投资1007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省财政专项。
二、县(市)发展改革、水利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政策,积极做好贫困村项目的实施工作,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配置效率。
三、建立健全项目监管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主体,明晰监管责任。各地要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效益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项目今年及时开工建设,尽快发挥效益。要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实行按月调度,每月5日前填报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12月15日前,将全年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科)和水利局。
四、绩效目标。2018年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现将本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总体目标:按照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全面解决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
年度目标:本批下达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计划完成率达到80%以上,2018年完工项目可初步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