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启动实施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工程建设试点,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中央资金拟支持的原则和方式如下:
一、在实施范围上是普惠工程,但不搞普惠实施。优先支持积极性高、愿意加大投入、有明确目标的地级市,以市为单位整体编制建设方案,政府加大投入,推进园舍建设全覆盖(按到2020年所有适龄幼儿全部入园规划建设,且适龄幼儿生均园舍面积全部达标,按建标175-2016生均不低于11.12平方米测算)中央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农村地区、脱贫攻坚地区、新增人口集中流入地区的乡镇、城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包括产权公有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支持村级幼儿园。
二、试点先行,发挥中央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引导试点市加大自身投入,多方协力扩大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三、以项目建设促进体制机制创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鼓励试点地区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公建民营等方式,支持民办普惠学前教育发展。
四、在管理方面实行责任管理、目标管理。试点城市要签订目标责任备忘录,承诺2020年达到园舍全覆盖目标。
五、国家初步考虑每个试点省支持1到2个试点城市每年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1亿元左右,原则上持续支持两年,到2020年结束。新建幼儿园每所补助500万元,改扩建幼儿园每所补助200万元,中部地区按照项目总投资的60%补助比例上限执行。拟纳入2019年实施的项目必须具备开工条件。
目前,我委已会同市教育局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并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对接,争取入选试点城市。(社会发展科)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