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接受监督”开展城企合作。国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政策给予支持和引导,推动地方城市系统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地方政府通过提供土地、规划、融资、财税、人才、消防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包,与养老服务龙头企业签订有法律效率的合作协议,约定合理服务价格和内容。企业按照协议要求按时完成合作城市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为市民提供普惠养老服务,向社会公开,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专项行动对推荐企业要求:
一是从事养老服务业2年以上,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运营状况稳定。二是现运营养老服务养老床位50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50%,入住率超过70%,服务品质较高。三是具有内设医疗机构(诊所、卫生室、医务室、护理站等),或者已经与邻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开通了医养结合“绿色通道”。四是目前已有在建或2019年拟投资新建(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前期手续较为完备。五是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情况,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目前我委正积极按照通知要求,会同民政部门精心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及相关储备项目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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