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焦作市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件受理范围:
我组仅受理焦作市发改委、焦作市统计局、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三个单位所有二级机构如下范围的信访件: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1、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二、焦作市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件受理方式:
1、电子邮件:jzfgwjcs@126.com
2、举报电话:0391-3568528
3、来信请寄: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厦北216室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邮编:454002
4、来人请到:市人民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厦二楼北2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