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投资〔2019〕202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420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420号)
2019年7月12日
(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5 文号:焦发改投资〔2019〕202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发改投资〔2019〕202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420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420号)
2019年7月12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