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投资〔2019〕134号
各有关部门:
依据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现将2019年教育基建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市本级财政投资城建项目8个,2019年市财政投资7250万元。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17]71号)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规模。
三、本计划下达后,请财政部门据此拨付项目资金。
四、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项目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保证投资计划尽快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请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计划执行情况报送我委(邮箱:jzfgwtzk@126.com)
附表:焦作市2019年市财政教育基建项目投资计划表
2019年5月30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