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2019年河南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郑州市、洛阳市、焦作市、濮阳市、三门峡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济源市、兰考县、邓州市、新蔡县发展改革委,省事管局、教育厅:
现将2019年河南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项目40个,总投资13682.64万元。其中,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补助资金13047.64万元,单位自筹635万元。具体项目和资金见附表。
二、请你们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投资计划下达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和监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三、请你们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按照《河南省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及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豫财建〔2019〕28号)要求,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建立项目建设管理档案,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本次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应于2020年底前按期完工,并按程序报送完工报告及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