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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2-24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通知决定,进一步明确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时间。将2月7日出台的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情况,指导电网企业切实抓好政策落实,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强企业获得感。电网企业要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明确降价范围对应的用户,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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