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福利院:
你单位《关于呈报焦作市福利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请示》(焦福建字〔2019〕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河南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豫发改设计[2017]1334号)、《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等文件及市政府相关批示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审查,现对《关于焦作市福利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焦发改行二〔2016〕332号)变更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湖南盛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福利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
二、建设规模。该项目实际用地面积由28666.7平方米变更为28648.72平方米,建筑面积由20000平方米变更为19899.13平方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由新建生活楼3栋、保健康复楼1栋、综合服务楼1栋、养护楼1栋和附属用房1栋,每个建筑单体均以连廊连接,变更为新建养护楼1栋,4层框架结构;综合楼1栋,3层框架结构;颐养楼1栋,4层框架结构。
四、投资估算。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由5534.97万元变更为6927.65万元。
五、招标方案。该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等环节需按我委变更批复的招投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投标情况需报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六、焦发改行二〔2016〕332号批复的该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变。
附件:1.焦作市福利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变更)
2019年1月22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