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人民路(普济路—中原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焦建〔2019〕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及市政府关于财建〔2018〕550号文件的批示等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根据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焦财审概字[2019]10号,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城区精品道路绿化景观要求,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人民路(普济路—中原路)绿化景观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存档版)建设该项目。项目编码:2019-410802-48-01-015587。
二、实施范围:该工程主要对人民路(普济路—中原路)道路中分带、侧分带和导流岛进行绿化景观提升,包括:13处公交港湾和6处中分带岛头;政一街与政二街北侧侧分带;人民路与民主南路、塔南路、焦东路和山阳路等4处交叉口导流岛。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总绿化面积约41400平方米,其中:中分带路口段绿化面积共14634平方米,中分带路中段绿化面积23020平方米;侧分带绿化面积880平方米;道路导流岛绿化面积共286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苗木工程及侧分带海绵化设施改造等。苗木工程包括种植大乔木1317株、球类植物261株、小乔木312株及灌木4690平方米、地被8670平方米;常绿植物与落叶植物比例为1:1.39。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概算总投资1263.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130.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21万元,预备费60.18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负责筹措。
五、建设工期:该工程建设工期计划为3个月。
六、该工程在施工、设计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投标情况需报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七、下阶段,你单位应按专家组意见和园路绿化部门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并做好与世行贷款绿色交通项目建设范围及内容的合理区分,投资不得重复计取。
八、该工程要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建设标准,施工图要严格按照本批复所核定的总投资和建设内容,进行限额设计。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投资概算的,必须事前向我委正式申报;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九、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行二廉政〔2019〕003号。
附件:1.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焦作市人民路(普济路-中原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投资概算表
2019年4月24日
附件1: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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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焦作市人民路(普济路—中原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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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预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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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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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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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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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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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4 |
施工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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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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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37 |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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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9.90 |
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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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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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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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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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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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19年4月24日 |
附件2:
焦作市人民路(普济路-中原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建安工程费 |
113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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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景观绿化工程 |
113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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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7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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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监理费 |
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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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前期咨询费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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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设计费 |
4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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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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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
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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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程保险费 |
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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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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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预备费 |
6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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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本预备费 |
6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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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工程总投资 |
126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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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