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新河南片区污水管道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建〔2019〕7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及市政府关于财建〔2019〕147号办理意见的批示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中原路与龙源路交叉区域雨污水管道混接问题,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处理效率,改善新河南片区人居生态环境,原则同意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新河南片区污水管道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版)》。项目编码:2019-410871-78-01-035728。
二、管线走向:该工程管道自中原路原倒虹吸检查井自西向东穿越中原路沿新河南岸敷设,在西经大道东侧向北穿越新河至污水处理厂。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拟敷设污水管道总长度2199m,管径d800-d1500。服务范围为新河、大沙河、白马门河及太极河四条河流围合区域,总面积约25.8km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敷设管道、设置检查井等。
四、建设工期:该工程计划建设工期70天。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投资估算约1778.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29.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5.03万元,预备费84.71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负责筹措。
六、招标方案。该工程设计、施工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投标情况需报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七、请据此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初步设计需报我委审批。
八、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行二廉政〔2019〕016号。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年7月17日
附件: |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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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焦作市新河南片区污水管道连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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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预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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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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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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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7.65 |
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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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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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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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0 |
施工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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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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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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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21 |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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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42.80 |
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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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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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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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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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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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包含在施工工程中。
2019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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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