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丰收路(造店村—南水北调干渠)排水及人行道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建〔2019〕8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及市政府关于财建〔2019〕147号办理意见的批示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现状道路市政功能,改善区域内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丰收路(造店村—南水北调干渠)排水及人行道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存档版)》。项目编码:2019-410802-78-01-060636。
二、建设范围。该工程拟建于现状丰收路道路红线范围内,西起造店村,东至南水北调干渠。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拟实施长度193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雨污水工程等。其中:道路工程包括新建道路两侧各10米宽人行道及现状非机动车道路面恢复。雨污水工程包括沿道路两侧各敷设1道雨水管道及沿道路北侧敷设1道污水管道。
四、建设工期:该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7个月。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投资估算约4971.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184.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4.85万元,预备费451.92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负责筹措。
六、招标方案。该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投标情况需报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七、请据此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初步设计需报我委审批。
八、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行二廉政〔2019〕023号。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年11月4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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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焦作市丰收路(造店村—南水北调干渠)排水及人行道完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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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预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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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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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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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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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9 |
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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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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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7 |
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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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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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4.34 |
安装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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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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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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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72.37 |
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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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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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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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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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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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包含在施工工程中。
2019年11月4日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