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人民路站前路公交站台提升改造工程(EPC)初步设计的请示》(焦建〔2019〕1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041号)、《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及市政府会议备忘录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根据焦财审概字〔2019〕47号概算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人民路、站前路已建公交站台配套设施,营造便利舒适的候车环境,助力我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原则同意河南省钰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人民路站前路公交站台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初步设计》(存档版)。项目编码:2019-410802-78-01-071603。
二、建设范围:该工程拟于人民路(普济路—中原路)及站前路(民主路—塔南路)已建成的公交站台处实施。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主要改造人民路75米公交站台8座、60米公交站台20座;改造站前路60米公交站台5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台顶部防水及顶部灯带、立面灯箱及灯光宣传字工程等电气工程。其中:安装候车灯箱共计70台、立式站牌33个、悬挂灯箱33个、LED通道牌127个、电表70块、延时开关70个及配电箱70个。
四、建设工期:该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3个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投资总概算为980.2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96.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64万元,预备费46.68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负责筹措。
六、该工程在设计、施工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投标情况需报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七、该工程要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建设标准,施工图要严格按照本批复所核定的总投资和建设内容,进行限额设计。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投资概算的,必须事前向我委正式申报;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八、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行二廉政〔2019〕034号。
附件:1.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焦作市人民路站前路公交站台提升改造工程
(EPC)投资概算表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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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焦作市人民路站前路公交站台提升改造工程(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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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预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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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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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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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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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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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97 |
施工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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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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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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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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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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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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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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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9.42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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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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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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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该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方式。
2019年12月31日 |
附件2:
焦作市人民路站前路公交站台提升改造工程(EPC)
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建安工程费 |
89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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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安工程费 |
89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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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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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前期工作咨询费(初设评审费)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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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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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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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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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招标代理费 |
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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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程保险费 |
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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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基本预备费 |
4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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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本预备费 |
46.68 |
(一+二)*5% |
四 |
工程总投资 |
98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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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