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
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河南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的通知
焦发改价格〔2020〕150号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河南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28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7日
(完)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河南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8 文号:焦发改价格〔2020〕150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
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河南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的通知
焦发改价格〔2020〕150号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河南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28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7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