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医院: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中医院中医优势专科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焦中医〔2020〕1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文件规定,并依据市政府关于《焦作市中医院关于报送焦作市中医院中医优势专科综合楼建设项目的请示》(焦中医〔2020〕120号)文件批示及市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承诺函,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为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和传承创新发展,完善市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发挥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示范带动作用,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项目编码:2020-410811-84-01-034187。
二、项目选址。该项目拟建于焦作市人民路与新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焦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门诊楼南侧。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拟新建中医优势专科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6700万元。资金来源拟通过申请上级补助、市财政配套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请据此办理项目相关前期手续,并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后,报我委审批。
六、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审批廉〔2020〕67号。
七、你单位应开展信用承诺并据实申报项目建议书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提交的《信用承诺书》我委将及时在“信用焦作”网站公示,守信或失信情况纳入“信易批”档案管理。
2020年11月30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