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焦建函〔2020〕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18〕4号等相关会议纪要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根据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工程项目模拟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16〕100号)及《关于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焦发改行二〔2017〕96号),经研究,现将焦发改模拟〔2018〕2号转换正式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的联合体编制的《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存档版)》。
二、项目名称由“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调整为“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
三、项目治理范围。该项目治理范围由原城区内14条黑臭水体调整为城区内10条黑臭水体,分别为:田涧沟、白马门河、普济河、南水北调北侧临时雨污合流沟、造纸厂沟、西于村沟、群英河、瓮涧河、李河及小张河。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截污管道工程、内源污染控制工程、岸线修复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调整为截污管道工程、内源污染控制工程、水利工程、景观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5个子工程,其中:
1.截污管道工程
该工程拟将城区9条黑臭水体(田涧沟、白马门河、南水北调北侧临时雨污合流沟、造纸厂沟、西于村沟、群英河、瓮涧河、李河及小张河)的部分河段合并敷设七段截污管道,分别为:田涧沟(东大沟)截污工程、白马门河截污工程、群英河(影视路—太行路)截污工程、南水北调焦作城区段北侧污水管道工程、瓮涧河(影视路—北环路)截污工程、李河(南山路—新河)截污工程、小张河(张河村—人大政协巷)截污管道工程。敷设截污管道总长度43249.40米。
2.内源污染控制工程
该工程拟对城区6条黑臭水体部分河段进行清淤及处理,包括:白马门河(影视路—普济河)、田涧沟(影视路—普济河)、普济河(新月铁路—新河)、群英河(新月铁路—新安路,龙源路—新河)、瓮涧河(新月铁路—新河)及李河(影视路—新河)。淤泥湿方量约8.29万立方米,采用板框压滤工艺进行淤泥处理,其中:湿垃圾约0.829万立方米,外运进行卫生填埋处置;脱水后的淤泥约2.98万立方米(含水率<50%),用于岸线景观的绿化种植土;重金属化合物渣约0.03万立方米,进行无害化利用和填埋处置。
3.水利工程
该工程拟对白马门河(影视路—普济河)、田涧沟(影视路—普济河)、普济河(新月铁路—新河,普济河、白马门河并线后—大沙河新开河道)、群英河(新月铁路—新安路,龙源路—新河)、瓮涧河(新月铁路—新河)及李河(影视路—新河)等城区6条黑臭水体进行河道治理,并布设水工建筑物。其中:6条河道左右堤防洪标准均为50年一遇,堤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护岸等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4级。治理河道总长36.13千米,布设溢流堰18处、挡水坝5座。
4.景观工程
该工程实施范围为城区6条黑臭水体河道两岸,包括:白马门河(影视路—普济河)、田涧沟(影视路—普济河)、普济河(新月铁路—新河,普济河、白马门河并线后—大沙河新开河道)、群英河(新月铁路—新安路,龙源路—新河)、瓮涧河(新月铁路—新河)及李河(影视路—新河)。景观绿化面积约324.15万平方米。
5.生态修复工程
该工程拟对城区6条黑臭水体进行生态修复,包括:白马门河(影视路—普济河)、田涧沟(影视路—普济河)、普济河(新月铁路—新河,普济河、白马门河并线后—大沙河新开河道)、群英河(新月铁路—新安路,龙源路—新河)、瓮涧河(新月铁路—新河)及李河(影视路—新河)。建设砾石滩人工湿地31.49万平方米,预设及改造雨水口105处,设置水平式网溢流过滤装置159套,预埋雨水管道2650米。
五、依据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李河(影视路—新河)中南水北调截洪沟—新河段投资虽计入该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中但不列入PPP项目包。为准确界定下步开展的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物有所值评价和实施方案的工作范围,现将李河(南水北调截洪沟—新河)段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单列,批复如下:
该段主要建设容包括内源污染控制工程、景观工程、水利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
1.内源污染控制工程。该工程拟对李河(南水北调截洪沟以南—新河)段河道进行清淤及处理,淤泥湿方量约0.63万立方米,采用板框压滤工艺进行淤泥处理,其中:湿垃圾约0.063万立方米,外运进行卫生填埋处置;脱水后的淤泥约0.23万立方米(含水率<50%),用于岸线景观的绿化种植土;重金属化合物渣约0.002万立方米,进行无害化利用和填埋处置。
2.水利工程。该工程拟对李河(南水北调截洪沟以南—新河)段进行河道治理。按50年一遇标准设计,治理长度2.906km,布设景观挡水坝1座。
3.景观工程。该工程拟于李河(南水北调截洪沟以南—新河)段河道两岸实施,景观绿化面积约25.58万平方米。
4.生态修复工程。该工程拟对李河(南水北调截洪沟以南—新河)段进行生态修复,主要包括河道砾石滩湿地工程和雨水排口处理工程。其中:建设砾石滩人工湿地5.25万平方米,预设及改造雨水口7处,设置水平式网溢流过滤装置7套,预埋雨水管道206米。
该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7813.0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为16305.20万元,设备购置为558.70万元,其他费用为10949.13万元。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由294846.01万元(含暂估征地拆迁补偿费131826.31万元)调整为386429.65万元(含暂估征地拆迁补偿费85102.50万元)。其中,李河(南水北调截洪沟—新河)段估算总投资27813.04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负责筹措;其余358616.61万元的资金来源采用PPP模式解决。
七、建设工期: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36个月。其中李河(南水北调截洪沟—新河)段先期实施,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八、该项目核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总投资不得与《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豫发改设计〔2017〕818号)重复计取。
九、该项目在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及主要设备等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投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投标情况需报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十、请据此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应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0年2月26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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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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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预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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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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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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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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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4.24 |
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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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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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1.19 |
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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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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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034.38 |
安装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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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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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3.24 |
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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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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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4.16 |
主要设备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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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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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2.50 |
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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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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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日报、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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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选择确定符合国家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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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0年2月26日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