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正式批复焦作市普济河(新月铁路—新河)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函》(焦建函〔2020〕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关于印发〈焦作市2019年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水体整治字〔2019〕3号)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根据《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工程项目模拟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16〕100号)及《关于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焦发改审批〔2020〕39号),经研究,现将焦发改预审〔2019〕002号转换正式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普济河(新月铁路—新河)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存档版)》。
二、工程治理范围。该工程治理范围为北起新月铁路,南至新河入河口,全长约3.08千米。
三、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为市政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水利工程、景观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三部分。
(一)水利工程。该工程包括河道防护工程、挡水建筑物工程及其配套的电气和金属结构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液压坝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河道防护等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施工导流等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中:
1.河道防护工程:该工程治理范围分为普济河北段(桩号0+380.7—1+150)和普济河中段(桩号0+000—0+548)两部分,总长度778.7米。河道底宽15至30米,设计为复式梯形断面,主河槽采用自嵌式挡墙、混凝土护底,河道内堤坡采用雷诺护垫护坡。堤防为新筑土堤,采用单式梯形断面,内外边坡比为 1:2.5,堤防高度为1至2m,堤顶宽不小于6m。
2.挡水建筑物工程:该工程分别在普济河桩号0+720和1+330处各新建挡水建筑物1座,均采用单孔液压升降坝型式,坝宽18m、高2m。液压坝顺水流方向总长65m,由进口铺盖段、坝室段、消力池段和海漫段四部分组成。2座液压坝闸门型式为弧形液压坝,闸门数量为3扇,孔口尺寸为6.0×2.0米,设计水头2.0米,材质为Q235C钢。每扇闸门选用1台2×500/200kN液压启闭机,启闭机采用双向作用液压缸,每套液压系统设2套油泵电动机组。液压坝用电负荷等级均为三级,采用10kV电压等级供电,在河道右岸各设置液压系统1套和80kVA箱式变电站1座。
(二)景观工程:该工程设计总面积约184795平方米。其中:绿化用地面积141219平方米,园路及铺装用地33050平方米,生态修复工程用地10015平方米,建筑用地51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种植工程、园路及铺装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园林小品及附属设施等。其中:绿化种植工程中乔、灌木覆盖面积≥60%,常绿、落叶植物比例为1:1,速生、慢生树种比例为1:1,乡土树种比例≥70%;园路及铺装工程包括3米宽一级园路、1.5—2米宽二级园路、滨河步道等园路铺装及木结构、塑胶场地铺装等;建筑工程包括新建公厕7座,总建筑面积511平方米,包含公厕间、管理间及第三卫生间。
(三)生态修复工程:该工程设计用地面积100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人工湿地、再生水管道及新建出水口等工程,其中:人工湿地采用砾石滩表面流形式,用再生水进行生态补水以及岸坡带植被修复。砾石床铺设在15米河底线以外,铺筑面积10015平方米;砾石床表面种植挺水植物、沉水植物及漂浮植被。再生水管道敷设总长度为3.0千米,管径为DN600、DN500、DN400及DN150四种规格,管材为污水用球墨铸铁管和PE给水管。新建钢筋混凝土排水管387米,雨水检查井12座,八字式管道出水口12座。
四、施工图设计时应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河道防护工程要严格控制筑堤材料和填筑质量,确保堤防安全;景观工程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海绵城市设计规范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工程总投资13267.05万元,第一部分费用10792.82万元,其中水利工程投资3285.33万元,景观工程投资6580.85万元,生态修复工程投资635.00万元,再生水工程291.64万元,第二部分费用1812.02万元,工程预备费630.24万元,水土保持投资16.77 万元,环境保护投资15.2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负责筹措。
六、建设工期:该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8个月。
七、该工程核定的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不得与《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豫发改设计〔2017〕818号)重复计取。
八、该工程要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建设标准,施工图要严格按照本批复所核定的总投资和建设内容,进行限额设计。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投资概算的,必须事前向我委正式申报;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九、你单位应开展信用承诺并据实申报初步设计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提交的《信用承诺书》我委将及时在“信用焦作”网站公示,守信或失信情况纳入“信易批”档案管理。
附件:焦作市普济河(新月铁路-新河)综合整治工程投资概算表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焦作市普济河(新月铁路-新河)综合整治工程
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部分投资 |
|
|
1 |
水利工程 |
3285.33 |
|
2 |
景观工程 |
6580.85 |
|
3 |
生态修复工程 |
635.00 |
|
4 |
再生水工程 |
291.64 |
|
5 |
独立费用 |
1812.02 |
|
5.1 |
电力线路迁改费 |
500.00 |
|
5.2 |
建设管理费 |
225.00 |
|
5.3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34.84 |
|
5.4 |
生产准备费 |
13.38 |
|
5.5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703.47 |
|
5.6 |
其他 |
135.25 |
|
|
1至5投资合计 |
12604.84 |
|
6 |
基本预备费 |
630.24 |
|
二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
16.77 |
|
三 |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
15.20 |
|
四 |
工程投资合计 |
13267.05 |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