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管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新河商务区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含龙源路综合舱)初步设计(调整)的请示》(焦管建〔2020〕2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豫发改设计〔2017〕1334号)、《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依据市政府相关批示及市住建局《关于调整新河商务区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含龙源路综合舱)初步设计批复主体的情况说明》、市财政局焦财审概字〔2020〕5号概算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焦作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编制的《新河商务区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含龙源路综合舱)初步设计(调整)》。项目编码:2019-410802-78-01-047512。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归并改造新河区域内原12条(220kV线路5条,110kV线路7条)高压线路,并在龙源路(普济路—文汇路)段并行建设电力舱、综合舱。其中:
(一)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
1.归并改造220kV线路部分:将Ⅰ焦韩线、Ⅱ焦韩线、Ⅲ焦韩线、Ⅰ焦潭线、Ⅱ焦潭线等5条220kV高压线路归并改造为Ⅰ焦韩线、Ⅰ焦潭线、Ⅱ焦潭线等3条。新建架空、电缆线路长度共计37.74千米,其中:单回路架空线路0.1千米,双回路架空线路0.1千米,三回路架空线路5.8千米,三回路电缆线路6.1千米,利用已建塔杆双回路架线0.871千米。架空线路共新建塔杆57基,其中:新建三回路直线钢杆36基,单回路转角钢管塔1基,双回路转角钢管塔1基,三回路转角钢管塔10基,三回路电缆终端钢管塔2基,单回路角钢终端塔7基。拆除单回路架空线路5条,共69.5千米。
(1)线路路径:该工程线路走向为自南水北调干渠西侧原线路下断开后沿丰收路南侧向东走线,至普济路后转向南沿普济路东侧向南走线,行至龙源路时转向东沿龙源路南侧向东走线,行至西经大道后转向北,在丰收路与原线路接通。
(2)主要设备选型:架空导线选用2×JL/G1A-300/400(GB179-83)型钢芯铝绞线,架空地线选用OPGW-150(48芯)复合光缆地线和JLB40-150铝包钢绞线。电缆导线选用阻燃型ZR-YJLW03-220kV-1×1000交联电缆,电缆地线选用GYFTZY-48芯光缆。
2.110kV线路部分:将7条110kV高压线路归并至沿龙源路架设、敷设,长度共计18.6千米,其中:新建双回路架空线路4.3千米,双回路电缆线路4.3千米,单回路电缆线路1.4千米。架空线路共新建塔杆47基,其中:双回路钢管杆42基、角钢塔3基,单回路钢管杆2基。拆除双回路架空线路3条,共9.3千米,单回路架空线路1条,共1.7千米。拆除塔杆共56基,其中:钢管杆23基,角钢铁塔23基,π型电杆10基。
①Ⅰ、Ⅱ覃于线。架空线路长度2×0.7千米,入地下电力舱敷设长度2×2.3千米。线路走向为自正阳路西侧与龙源路交叉口设转角向南,沿龙源路南侧绿化带架空向东走线,跨越普济路及普济河后下电缆敷设,至政二街西侧向北穿过龙源路,在龙源路北侧上杆与原线路接通。架空导线选用2×JL/G1A-240/30(GB1179-83)型钢芯铝绞线,架空地线选用OPGW-90(24芯)复合光缆地线和JLB40-100铝包钢绞线。电缆导线采用阻燃型ZR-YJLW03-110kV-1×630交联电缆,电缆地线选用GYFTZY-24芯光缆。
②修丰线、修丰T线。架空导线长度2×3.6千米。线路走向为自修丰N12号高压线塔设转角向南,沿龙源路南侧架空向西走线,途经西经路、中原路,至文汇路东侧向南与原线路接通。修建线同步配套延伸改造0.43千米。架空导线选用JL/G1A-300/25(GB1179-83)型钢芯铝绞线,架空地线选用OPGW-90(24芯)复合光缆。
③焦建线。入地下电力舱部分敷设电缆长度1.7千米。线路走向为自政二街西侧、龙源路北侧下电缆敷设,向南穿过龙源路后向东,在群英河西侧转向南,穿越新河,至文苑路后上杆与原线路接通。电缆导线选用阻燃型ZR-YJLW03-110kV-1×400交联电缆,电缆地线选用GYFTZY-24芯光缆。
④于轮线、于利线。入地下电力舱部分敷设电缆长度2×2.0千米。线路走向为自龙源路北侧下电缆敷设,向南穿过龙源路后向东,至长恩路向北,在龙源路北侧上杆与原线路接通。电缆导线选用阻燃型ZR-YJLW03-110kV-1×300交联电缆,电缆地线选用GYFTZY-24芯光缆。
(二)龙源路(普济路—文汇路)电力舱、综合舱部分
该工程全长5.87千米,纳入电力、给水、中水、通讯4种市政管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舱体工程及通风、消防、给排水、电气、监控及报警、火灾报警、仪表、控制与智慧化等附属工程。采用支护明挖方式施工。主体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综合舱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1.断面布置。舱体标准段横断面外尺寸为7.4m×4.1m,其中:电力舱内部净尺寸为2.5m×3.3m,断面布置为3回220kV电力电缆、5回110kV电力电缆、20回10kV电力电缆;综合舱内部净尺寸为3.8m×3.3m,断面布置为1处DN300给水管道、1处预留管位、30孔φ110通信电缆、1处DN1000再生水管道。
2.主要技术标准。主体工程混凝土采用现浇C35级抗渗混凝土,混凝土抗渗等级P8。基础垫层采用100mm厚C15级素混凝土。钢筋直径≥10mm的采用HRB400级钢筋,直径<10mm的采用HPB300级钢筋。钢结构构件采用Q235B钢。
三、建设工期。该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2年。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概算总投资由77320.82万元调整为79275.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4644.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28.46万元,预备费2987.5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414.34万元。资金来源采用PPP模式筹措。
五、该工程要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建设标准,参建各方应参照《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投资〔2020〕54号)履行概算控制责任,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突破投资概算且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正式申报;未按程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六、你单位应开展信用承诺并据实申报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提交的《信用承诺书》我委将及时在“信用焦作”网站公示,守信或失信情况纳入“信易批”档案管理。
七、施工图设计时,应进一步落实资源环境保护及劳动安全措施,并做好拆旧处置工作。
八、焦发改行二〔2017〕371号文与本批复不一致的,以本批复为准。
附件:新河商务区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含龙源路综合舱)初步设计概算调整明细对比表
2020年4月20日
附件:
新河商务区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含龙源路综合舱)初步设计概算调整明细对比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原批复概算金额 |
调整后概算金额 |
备注 |
一 |
建安工程费 |
55954.06 |
64644.90 |
8690.84 |
1 |
高压线归并改造工程 |
20455.00 |
19793.00 |
-662 |
(1) |
110kV线路 |
4270.00 |
3890.00 |
-380.00 |
(2) |
220kV线路 |
16185.00 |
15903.00 |
-282.00 |
2 |
舱体工程 |
35499.06 |
44851.90 |
9352.84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1871.69 |
9228.46 |
-2643.23 |
1 |
占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4411.86 |
4187.86 |
-224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877.95 |
172.79 |
-705.16 |
3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350.62 |
196.05 |
-154.57 |
4 |
勘察设计费 |
2569.10 |
1495.00 |
-1074.10 |
5 |
工程监理费 |
1079.97 |
886.45 |
-193.52 |
6 |
规划放线费 |
0.00 |
36.00 |
36.00 |
7 |
招标代理费 |
167.15 |
56.77 |
-110.38 |
8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375.44 |
275.97 |
-99.47 |
9 |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
45.40 |
40.19 |
-5.21 |
10 |
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 |
47.00 |
26.00 |
-21.00 |
11 |
其他费用 |
1415.57 |
1255.18 |
-160.39 |
(1) |
高压线改造工程小计 |
1178 |
1075.77 |
-102.23 |
① |
跨越道路措施费 |
10.00 |
10.00 |
0.00 |
② |
原线路改造费 |
3.00 |
4.53 |
1.53 |
③ |
电缆隧道照明、动力外部电源 |
1125 |
1061.24 |
-63.76 |
④ |
变电站10kV间隔 |
40 |
0.00 |
-40.00 |
(2) |
电力舱、综合舱部分小计 |
237.57 |
179.41 |
-58.16 |
① |
竣工图编制费 |
95.57 |
0.00 |
-95.57 |
② |
工程保险费 |
142 |
179.41 |
37.41 |
12 |
施工图审查费 |
71.68 |
56.06 |
-15.62 |
13 |
水土保持评价编制费 |
20.00 |
20.00 |
0.00 |
14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283.99 |
358.82 |
74.83 |
15 |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
35.50 |
44.85 |
9.35 |
16 |
联合试运转费 |
60.47 |
60.47 |
0.00 |
17 |
防洪影响评价费 |
60.00 |
60.00 |
0.00 |
三 |
预备费 |
3685.75 |
2987.50 |
-698.25 |
1 |
基本预备费 |
3685.75 |
2987.50 |
-698.25 |
四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5809.32 |
2414.34 |
-3394.98 |
五 |
合计 |
77320.82 |
79275.20 |
1954.38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