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焦作市蒋沟河迎宾路两侧生态湿地工程实施方案设计变更的请示》(焦公水建[2019]18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豫发改设计[2017]1334号)及《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根据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关于焦作市蒋沟河迎宾路两侧生态湿地工程实施方案液压坝坝址变更的联系函》,现对该工程液压坝址设计变更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蒋沟河迎宾路两侧生态湿地工程实施方案液压坝址设计变更》。
二、原则同意拦河液压坝址位置向河道上游移动140米,由轴线桩号1+150调整至桩号1+010,其他建设内容仍按焦发改行三[2015]549号、焦发改行二[2017]612号批复执行。
三、原则同意该工程概算总投资仍以焦发改行二[2017]612号批复的1510.67万元为准。
四、你单位应从该工程中吸取教训,申报项目要提前落实好各类建设条件及项目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现象。
2019年10月18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