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焦作市实验幼儿园南园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焦教文〔2019〕19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实验幼儿园南园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焦发改行二〔2018〕227号)调整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办学规模按5轨15班设计,在园幼儿450人。总建筑面积由约7500平方米调整为约6433.5平方米。项目编码:2018-410851-82-01-042597。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匡算总投资由3765万元调整为4103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负责筹措。
三、请据此办理规划、用地等项目前期相关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完成后,尽快报我委审批。
四、焦发改行二〔2018〕227号文与本批复不一致的,以本批复为准。
2019年12月17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