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单位《关于批复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疾控〔2021〕8 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焦作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20〕 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依据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局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及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审查意见,结合评估机构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京延咨询〔2021〕017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宜昌星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评估机构形成的专家组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版)》。
项目编码:2020-410871-84-01-015052。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拟建于焦作市高新区世纪大道500号,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西侧空地。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检验检测中心、信息化系统及购置疾控专业检测检验设备,其中:检验检测中心拟新增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实验室、冷库等功能用房及配套附属工程、室外工程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包括疫情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和智慧化冷链系统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41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7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6万元,预备费332万元,疾控专业检测检验设备购置费用2941万元,疫情信息监测预警系统、智慧化冷链系统费用986万元。资金来源拟通过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解决。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六、招标方案。该项目在施工、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购置等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投标情况需报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七、下阶段,你单位应按照《焦作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与相关主管部门对接,优化信息化系统设计,完善资源共享分析内容,共同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八、请据此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等有关标准要求,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应报我委审批。
九、你单位应开展信用承诺并据实申报项目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提交的《信用承诺书》我委将及时在“信用焦作”网站公示,守信或失信情况纳入“信易批”档案管理。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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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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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预计 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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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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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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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18.88 |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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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56.63 |
施工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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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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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5.46 |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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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41.53 |
主要设备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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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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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6.55 |
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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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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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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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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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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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