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
2021年度部门预算
二○二一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此项内容涉密,按规定不予公开。
(二)部门职责
此项内容涉密,按规定不予公开。
二、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预算单位构成:1、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3、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4、焦作市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2021年度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2021年收入总计32040.97万元,支出总计32040.9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156.16万元,下降24.07%。主要原因:本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减少10000万元;焦作市社会信用平台建设及运维、乡村振兴规划编制费、重点项目跟踪管理系统等经费未列入部门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2021年收入合计3204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40.9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2021年支出合计3204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09万元,占5.61%;项目支出30243.88万元,占94.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2040.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0156.16万元,下降24.07%,主要原因:本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减少10000万元;焦作市社会信用平台建设及运维、乡村振兴规划编制费、重点项目跟踪管理系统等经费未列入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2040.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3.85万元,占4.79%;教育支出6.31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88万元,占1.02%;卫生健康92.08万元,占0.29%;住房保障支出81.85万元,占0.25%;节能环保支出30000万元,占93.6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97.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5.30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1.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0.9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17.93万元,下降36.7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我部门未安排此项资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17.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20年购置公务车辆购置费预算1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路桥等费用。与2020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13.4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3.1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5.9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20年减少0.40万元,下降0.52%,主要原因:核定公用经费的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8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对19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81.30万元。 2021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2040.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55.3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1.79万元,支出项目共7个,支出总额243.88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支出总额149.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固定资产总额403.9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6.6万元,办公设备144.5万元,车辆175.17万元。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焦作市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正在办理车辆核销等手续),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1项,主要是:提前下达2021年清洁取暖中央补助资金项目30000万元;我部门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1年我部门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规划编制费:主要用于编制规划前期研究、规划编制设计、规划评审等费用。
九、成本调查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调查、审核、监督纳入政府价格监管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成本活动。
十、价格认定:是指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价格认定机构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
十一、推广散装水泥与预拌砂浆工作:依据省政府121号令进一步加大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力度;按照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
附件: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汇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