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县水利局:
你县《关于呈报温县引黄调蓄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温发改[2017]8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引黄调蓄工程建设总体安排意见(2014-2020年)的通知》(豫发改农经[2014]1144号)、《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根据焦作市水利局审核意见及温县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温财审概[2017]3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编制的《温县引黄调蓄工程初步设计(报批稿)》。
二、工程建设范围及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温县引黄补源规划范围内,主要涉及南张羌镇的朱沟、段沟、陆庄、南张羌、卫沟、杨沟等6个村庄。
该工程补水灌溉范围为引黄灌区东北部范围内,位于调蓄湖周边和老蟒河左岸,涉及南张羌办事处和赵堡镇部分区域,灌溉面积2.2万亩。
三、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正太湖调蓄工程、灌区工程等主体工程及管理用房、道路等配套工程,其中:
(一)正太湖调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荣正引水渠、正太湖、退水管道。①荣正引水渠采用明渠方案,渠长700米,引水流量7立方米/秒,采用复式梯形断面,纵坡1/1000,渠底宽17米。渠首设进水闸,2孔布置,单孔净宽2.5米。桩号0+360—0+430设过路管涵,涵管设2根,管径2.0米。进水闸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②正太湖总库容301.41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03.30米,蓄水平均深度5.3米,水面面积735亩,属于Ⅳ等小(1)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50年一遇。③退水管道采用全段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道方案,管道总长1480米,涉及退水流量为1.25立方米/秒,设计纵坡1/3000,管径1.2米;进口设退水闸阀,出口设拍门;全段共设阀门井9座(退水阀井1座、检查井8座)、镇墩6处。
(二)灌区工程。该工程控制灌溉面积为2.2万亩,灌溉设计保证率为50%,属Ⅳ等小(1)型灌区,包括提水泵站和灌区渠系。灌区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①提升泵站设计流量为1.058立方米/秒,设计扬程15.82米,由进口渐变段、箱涵段、前池及泵房组成;共设置3台双吸离心泵,配备3台75千瓦电机。②灌区渠系主要由干管、支管和斗渠组成;干管和支管采用压力管道,斗渠采用明渠;干管长度2035米,支管长度5244米,斗渠长度1900米;③灌区共设17处阀门井,均采用C25钢筋砼结构,上部设预制C25钢筋砼井圈,直径0.8米,下部设0.1米C15砼垫层。
(三)主要配套工程。①新建管理用房200平方米,仓库100平方米;②新建防汛管理道路5180平方米、亲水人行步道10200平方米、下湖道路2775平方米。
四、主要工程数量及主要材料。该工程总工程量147.85万立方米,腐殖土开挖13.83万立方米,土方开挖94.06万立方米,土方回填39.40万立方米(实方),砌筑工程523.12立方米,砼及钢筋砼0.51万立方米。水泥714.43吨,钢筋72.19吨,商混5370.42立方米,砂子1570.18立方米,碎石10276.62立方米,块石696.05立方米,汽油10.43吨,柴油901.91吨,总工时55.58万个。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2749.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75.10万元(建筑工程4165.04万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414.03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33.5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207.84万元、独立费用679.65万元,基本预备费275.00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费用6450.54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用117.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用406.70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你县财政负责筹措。
六、建设工期:该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七、新征占地控制在1019.70亩以内。
八、该工程要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建设标准,施工图要严格按照本批复所核定的总投资和建设内容,进行限额设计。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投资概算的,必须事前向我委正式申报;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九、工程实施前,应依法依规办理国土、规划、水利等相关报建手续。
附件:温县引黄调蓄工程投资概算表
2018年8月15日
附件:
温县引黄调蓄工程投资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5775.10 |
|
1 |
建筑工程 |
4165.04 |
|
2 |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414.03 |
|
3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33.52 |
|
4 |
施工临时工程 |
207.84 |
|
5 |
独立费用 |
679.65 |
|
6 |
基本预备费 |
275.00 |
(1+2+3+4+5)×5% |
二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 |
645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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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环境保护工程 |
1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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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水土保持工程 |
40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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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总投资 |
1274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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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