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心血站:
你单位《焦作市中心血站关于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焦血站[2018]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及市政府相关批示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依据焦作市卫计委行业审查意见及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焦财审概字[2018]3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中心血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存档版)》。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示范区云台路以西、勤业路以北。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依据省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按年采血量40000升、业务用房面积10000平方米的设计规模建设。业务用房总体呈南北布局,主体建筑系地上9层、地下1层。项目用地面积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18平方米(包含人防工程面积1283.64平方米,设备用房面积734.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由地上业务用房、室外工程及地下设备用房、人防工程等两部分组成。该项目建筑等级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绿色建筑等级为国标二星级,结构形式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地基基础采用静压预应力管桩基础,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结构安全等级、耐火等级均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人防地下室抗力等级为核六、常六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部。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采用2018年6月份价格水平。该项目概算总投资5160.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355.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9.46万元,预备费245.76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市财政配套及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六、该项目要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建设标准,施工图要严格按照本批复所核定的总投资和建设内容,进行限额设计。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投资概算的,必须事前向我委正式申报;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七、你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办发[2013]17号等文件精神,不得以建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
八、项目实施前,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前期手续。
附件:焦作市中心血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2018年8月31日
附件:
焦作市中心血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建安工程费 |
4355.72 |
|
1 |
建筑工程 |
1899.68 |
|
2 |
装饰工程(不含二次设计的精装修) |
353.37 |
|
3 |
室内精装修工程(需二次设计) |
200.00 |
|
4 |
室外工程 |
631.94 |
|
5 |
地下室人防工程(包含车库装修) |
218.22 |
|
6 |
配电照明工程 |
194.08 |
|
7 |
智能化工程 |
136.02 |
|
8 |
给排水、消防工程 |
338.60 |
|
9 |
中央空调工程 |
233.81 |
|
10 |
电梯工程 |
150.0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559.46 |
|
1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6.00 |
|
2 |
设计费 |
69.60 |
|
3 |
测绘费 |
2.67 |
|
4 |
地质勘探费 |
2.00 |
|
5 |
防雷、消防、氡气、室内环境检测费 |
26.00 |
|
6 |
文物勘探费 |
2.60 |
|
7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70.34 |
|
8 |
施工监理服务费 |
77.45 |
|
9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20.60 |
|
10 |
施工图审查费 |
4.18 |
|
11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18.00 |
|
1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2.80 |
|
13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144.22 |
|
14 |
人防工程设计费、监理费 |
48.00 |
|
15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55.00 |
|
三 |
预备费 |
245.76 |
|
四 |
总投资 |
5160.94 |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