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腾翔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征云悦城南苑11号楼公租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焦腾翔字[2018]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及《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焦政[2010]10号)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依据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行业审查意见及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焦财审概字[2018]5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征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编制的《征云悦城南苑11号楼公租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存档版)》。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位于焦作市东苑路东侧,解放路北侧,征云悦城南苑小区北部。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配建于焦作市征云悦城南苑小区11号楼,该住宅楼呈南北布局,主体建筑系地上11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11997.87平方米。其中:公租房位于西侧单元,建筑面积2222.8平方米,可提供住房40套,分为A、B两种户型,单套建筑面积为47.95平方米和47.79平方米。该楼地基采用CFG桩复合地基,基础形式采用筏板基础,结构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990.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877.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71万元,预备费72.37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单位先行自筹解决,市财政按焦房文[2010]106号规定及相关协议进行回购。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为14个月。
六、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你单位应按照招投标法及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工程实施前,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前期手续。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应达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具体回购面积及套数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确认为准。
八、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行二廉政[2018]047号。
附件:征云悦城南苑11号楼公租房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
征云悦城南苑11号楼公租房建设项目
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建安工程费 |
1877.11 |
|
1 |
建筑安装工程 |
1809.29 |
|
2 |
电梯工程 |
32.99 |
|
3 |
室外配套工程 |
5.67 |
|
4 |
绿化工程 |
9.16 |
|
5 |
燃气工程 |
20.0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0.71 |
|
1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3.30 |
|
2 |
工程设计费 |
12.23 |
|
3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0.00 |
|
4 |
施工图审查费 |
3.75 |
|
5 |
招标代理费 |
3.01 |
|
6 |
工程保险费 |
8.12 |
|
7 |
防雷检测费 |
0.30 |
|
三 |
预备费 |
72.37 |
|
四 |
总投资 |
1990.19 |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