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8+200景观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焦公水建[2018]3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及《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及水源提升项目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2017]8号)等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根据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焦财审概字[2018]58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8+200景观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报告(存档稿)》实施该工程。
二、建设地址。该工程拟建于大沙河河道桩号18+200景观闸两侧。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拟在已建18+200景观闸两侧增设溢流堰各1座。溢流堰上游景观水位90.70米,下游景观水位88.50米。其中:左侧溢流堰总长218.40米,增加水面面积4500平方米;右侧溢流堰总长218.40米,增加水面面积6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上游引水段、上游铺盖段、溢流堰段、消力池段及下游退水段等。
四、工程布置及建筑物。两座溢流堰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洪水标准按50年一遇设计,100年一遇校核,施工导流建筑物的级别为4级,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
五、建设工期:该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6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概算总投资858.7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727.38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37.72万元,独立费用61.76万元,预备费0.00万元,环保、水保费用31.90万元。资金来源由焦作市水生态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筹措。
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及水源提升项目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2017]8号)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与该项目有关的施工、货物及服务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中标单位进行采购。
八、该工程要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建设标准,施工图要严格按照本批复所核定的总投资和建设内容,进行限额设计。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投资概算的,必须事前向我委正式申报;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工程实施前,应依法依规办理规划、用地等相关前期手续。
九、你单位应严格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工程编号为焦发改行二廉政[2018]052号。
附件: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8+200景观闸提升工程投资概算表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
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8+200景观闸提升工程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部分费用 |
828.86 |
|
1 |
建筑工程 |
727.38 |
|
2 |
施工临时工程 |
37.72 |
|
3 |
独立费用 |
61.76 |
|
二 |
预备费 |
0.00 |
|
三 |
征迁及环境部分费用 |
31.90 |
|
1 |
征迁工程 |
0.00 |
|
2 |
环境保护工程 |
19.23 |
|
2 |
水土保持费用 |
12.67 |
|
四 |
工程总投资 |
858.76 |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