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鑫诚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鑫诚▪岚璞尚宅7#楼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焦鑫置办[2018]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及《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焦政[2010]10号)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依据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与你公司签订的住房回购协议及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焦财审概字[2018]60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华天中图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编制的《鑫诚▪岚璞尚宅7#楼(公共租赁房)初步设计(存档版)》。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位于中站区解放路与璞玉路交叉口西北角鑫诚▪岚璞尚宅小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公租房项目配建于鑫诚▪岚璞尚宅小区7号楼,主体建筑呈南北布局,系地上18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8215.95平方米,新建住宅共计138套。其中:公租房建筑面积8133.97平方米,公租房回购数不少于137套,包括六种户型,①A户型33套,单套建筑面积59.46平方米;②B户型32套,单套建筑面积59.85平方米;③C户型33套,单套建筑面积59.41平方米;④D户型36套,单套建筑面积59.79平方米;⑤E户型2套,单套建筑面积47.82平方米;④F户型1套,单套建筑面积47.98平方米。该7号楼地基采用CFG桩复合地基,基础形式采用筏板基础,结构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结构安全等级、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027.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028.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11.14万元,预备费88.18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单位先行自筹解决,市财政按焦房文[2010]106号规定及相关协议进行回购。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
六、该项目要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建设标准,施工图要严格按照本批复所核定的总投资和建设内容,进行限额设计。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投资概算的,必须事前向我委正式申报;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七、工程实施前,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前期手续。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应达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具体回购面积及套数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确认为准。
附件:鑫诚▪岚璞尚宅7#楼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投资概算表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
鑫诚▪岚璞尚宅7#楼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建安工程费 |
2028.15 |
|
1 |
建筑安装工程 |
1915.09 |
|
2 |
室外配套工程 |
63.06 |
|
3 |
电梯工程 |
50.0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911.14 |
|
1 |
土地出让金 |
743.91 |
|
2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2.50 |
|
3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7.70 |
|
4 |
工程设计费 |
14.89 |
|
5 |
工程勘探费 |
0.92 |
|
6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4.20 |
|
7 |
施工图审查费 |
2.89 |
|
8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8.11 |
|
9 |
招标代理费 |
2.86 |
|
10 |
文物勘探费 |
0.92 |
|
11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99.24 |
|
12 |
防雷、消防、氡气及室内环境检测费 |
3.00 |
|
三 |
预备费 |
88.18 |
|
四 |
总投资 |
3027.47 |
|
(完)